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证明,对于民族文化艺术最有效的保护就是与时俱进地不断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对于民族文化艺术最有效的继承就是和母体血肉相连地不断创新,创新才有生命力。
当今时代,高新科技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火车头,它在文化艺术领域——从内容到形式、从生产方式到传播方式——必将得以广泛应用,必将极大地促进文化艺术生产的发展和创新,从而产生一批与时代同步、与人民同心的优秀的文化艺术成果。如果在文艺的创新和发展中漠视科学技术的作用,就会使中华民族的文化艺术在新的世纪里无法面对强劲的挑战,丧失繁荣发展的历史机遇。
高新科技融入文化艺术的创新和发展,是铸就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强劲肌体的重要元素。因此,实现这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既需要成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自觉要求和行为,也需要政府在文化管理上从实际出发,运用法律的、政策的、经济的、行政的等一系列有效手段,进行积极的引导和规范。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新世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是综合国力不断强盛,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把握时代的脉搏,顺应高新科技发展的趋势,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和创新,是新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事未至而预图,则处之常有余;事既至而后计,则应之常不足”。在人类进入新千年、即将跨入21世纪的重要时刻,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文化工作路线、方针指导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我国的文化艺术建设进行宏观思考,在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文化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找准新课题,研究新课题,解答新课题,是我们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再创中华民族文化新辉煌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
早在一百五十多年前,马克思就深刻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一个半世纪以来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不断证明着这一论断的正确性。如今,科学技术不仅极大地丰富、提高着人们的物质生活,也使文化艺术面临着新的生产方式。今天,世界各种文化艺术之间相互交融的速度之快,相互竞争的力度之剧,是人类文化史上的各个时代都无法比拟的,所以,民族文化赖以形成的相对封闭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民族文化的优化和淘汰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悄然进行着。应当清醒地看到,在全球化趋势下,在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有综合优势,我们面临的挑战将是长期的、严峻的。这就使我们必须回答一个重要的课题:在新世纪里,我们如何去铸就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强劲肌体,从而使中华文化艺术在交融的涡流中形成更具民族特色的优势。
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证明,对于民族文化艺术最有效的保护就是与时俱进地不断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对于民族文化艺术最有效的继承就是和母体血肉相连地不断创新,创新才有生命力。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当代文化艺术的发展和创新是否充满生机和活力,至少应当具有这样两个标志:一是在世界各种文化艺术相互激荡、激烈竞争中,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在新世纪的发展和创新,能否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具有和我国五千年灿烂文明相称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在世界文化多样化带来文化消费选择多样化的趋势下,特别是在我国“入世”后,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优秀成果是否成为中国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文化消费所选择的主体。
在世纪之交的历史时刻,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因此,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必然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先进的社会生产力为基础、以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总趋势来体现的。当今时代,高新科技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火车头,它在文化艺术领域——从内容到形式、从生产方式到传播方式——必将得以广泛应用,必将极大地促进文化艺术生产的发展和创新,从而产生一批与时代同步、与人民同心的优秀的文化艺术成果。由此可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同样对文化艺术的创新和发展具有关键性的意义。正如集科学家和艺术家于一身的达·芬奇所说的那样:“艺术借助科技的翅膀才能高飞”。
文化艺术的创造与科学技术的发明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血脉相连,是一对共同脱胎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以及自身完善的不懈追求的丰富想象之母体的孪生姐妹。所不同的只是,他们运用不同方式孕育着不同的结果。例如,同样是出于对高飞苍穹、登上月宫的想象,文艺创造的结果是“嫦娥奔月”,而科技发明的结果却是“阿波罗登月飞船”。正像列宁所说的那样:“神奇的预言是神话,科学的预言却是事实”。
毫无疑问,人既是生产力诸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又是科学技术发明的主体,由于文化艺术对于人的塑造有着鲜明的作用,所以,它能够潜移默化地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但是,对于科学技术的发明能够推动文化艺术的创造这一点,却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人甚至自觉不自觉地将科学技术的应用与文化艺术的发展和创新对立起来。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同志在谈到这种现象时,一针见血地说:“往往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文艺的表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往往不是自觉地为文艺工作者所利用,常常倒是其他人,偶然发现了这种可能性,从而开拓了文艺的新形式、新领域。这种蒙昧,在一百五十年前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但现在我们已经懂得了辩证唯物主义,并且应用到人类社会现象,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我们应该自觉地去研究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的规律。”其实,一部人类文化艺术发展的历史早已反复证明:科学技术的发明不仅客观地对文化艺术的创造产生着重要影响,甚至可以使其产生革命性的变化。
首先,在广义的文化中,科学与思想、道德、哲学、宗教、教育等一样,属于同一范畴,科技的进步也是文化成果的重要标志;在狭义的文化中,文艺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对于社会生活的能动的审美反映,它的产生和发展从来离不开社会物质生活的形态。实践说明,科学技术一旦作用于社会的物质生产,它在改变着人们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就提供了培育不同特征的时代文艺的土壤。虽然“艺术的‘一定’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但是文艺成果从来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的结果。在古代,由于科技落后、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追求只能是一种想象,于是在希腊产生了以威力无边的宙斯以及众神为代表的神话,在中国则有“女娲补天”、“夸父逐日”、“精卫填海”、“后羿射日”等一系列家喻户晓的神话。对于这种现象,马克思给予了精辟的解释:“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或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之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虽然人类处于童年时期的这些梦想,随着它赖以产生的社会条件的改变而“消失”了,但它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获得了审美意义上的新生。人们对于自然和社会发展的现实的有感而发,总是不断地创造着艺术的神奇,于是,孙悟空大闹天宫、降妖斗魔的故事脍炙人口,妇孺皆知;于是,有史可考的梁山好汉成了临界下凡的天罡地煞;于是,漫天六月雪诉说着千古“窦娥冤”;于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爱情悲情的结局,便是永驻人们心中的那对美丽的蝴蝶……正在蓬勃发展的高新技术,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文化艺术如果回避和漠视科学技术的发展,其反映社会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引导大众前进的功能就难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文艺创作要想避免艺术想象力的枯萎,就必须深刻认识科技进步所带来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新阶段,正确把握这个阶段社会生活的本质、趋势和特征,从而张开艺术想象的翅膀,创造出代表伟大时代的优秀文艺成果。
其次,文艺是由于人们感情交流的需要而产生的。这种交流进行得愈充分,产生的共鸣愈强烈,作品产生的影响就愈广泛。文艺作品实现交流,是指作品被出版、演出、放映、播出等,不难看出,交流实际就是传播,而传播是需要借助相应的手段才能实现的。传播手段愈先进,传播的覆盖面也就愈大。因此,传播手段对于文艺作品的社会影响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公元1048年,宋代的毕升发明活字印刷术,950多年间印刷技术不断革新完善,对于古代文化的传播和留存,对于近代教育的兴起和报业的发展,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电子传媒及数字化、网络化的崛起,对于文化艺术传播之迅捷和广泛已达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例如,衡量一个艺术表演团体的社会影响的标准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剧场演出的场次,更重要的是要看其转换成各类音像制品的发行量以及利用电视、互联网络传输的程度。现代科技不仅大幅度改善着舞台审美本身,而且完全可以同时将其送到千家万户,实现世界范围的传播。江泽民同志在谈到对外宣传工作时,特别指出:“互联网的应用,使信息达到的范围、传播的速度都有显著增大和提高。世界各国争相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外传播手段,力争在二十一世纪的世界舆论格局中占据有利位置。我们必须适应这一趋势,加强信息传播手段的更新和改造,积极掌握和运用现代传播,为扩大对外宣传服务。”总书记这番发人深省的谈话高瞻远瞩,不仅适用于对外宣传工作,对我国文化艺术建设的整体都具有战略指导意义,一切有责任感的文化艺术工作者都应当从中受到教益,具有这方面的远见卓识。
再有,文艺生产作为一种精神产品的生产,也必须要有相应的物质保证。正如马克思所讲的那样:“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科技进步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不但为文艺生产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而且也为文艺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商周时期,人们在龟甲兽骨上刻下的文字,只能是一种记事符号;战国时期,竹简的使用方便了人们的书写,使文字由记事的符号变成了文书;据《后汉书》记载:“自古书契,多编以竹简;其用缣帛者,谓之为纸。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敞布、鱼网以为纸。”蔡伦造纸术的发明和推广,大大方便了文字的书写,从而为我国古代文化繁荣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此类事例不胜枚举:人类在农牧时期所使用的乐器,必然是以动植物为材料的丝竹乐器;有了工业技术的崛起,才有交响音乐的产生和发展;有了照相技术,才有了摄影艺术;有了电影技术,才产生了电影艺术;有了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才有了电视艺术。总之,在文艺的创新和发展中漠视科学技术的作用,就会使中华民族的文化艺术在新的世纪里无法面对强劲的挑战,丧失繁荣发展的历史机遇。对此,钱学森同志急切地呼吁:“应该能动地去寻找还有什么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可以为文学艺术所利用,使科学技术为创造社会主义文艺服务。我们也要在这个领域走在世界前列。”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又构成一定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的产业革命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时说过:“分工、蒸汽机和机器,……是从十八世纪中叶起,工业用来摇撼旧世界基础的三个伟大杠杆。”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产业革命是由于科技进步所带来的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的产物。按照这一马克思主义观点,现代科学技术一旦作用于文艺的生产过程,势必会使旧的文艺的生产关系发生变革。
文化产业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运用方式作用于文艺的生产过程的产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蒙特利尔会议上曾把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是由“工业产业”一词演化而来的,而工业产业的形成是十八世纪产业革命的结果。当时,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明为向机器大工业过渡准备了条件。随着市场的扩大,以手工技术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日益不能满足需要,资本家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广泛采用新技术,特别是蒸汽机的发明和运用,触发了产业革命并最终造就了资本主义的工业产业。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人类由于处在科技不发达、生产力受到极大局限的农业时代,自发的、个体的、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当时的农业不可能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农业产业。马克思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当工业产业革命所带来的巨大的生产成果使农业生产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生物化之后,农业的生产方式就产生了革命性变化,从而形成了当代意义上的农业产业。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化作为一种社会化大生产的运作方式,是针对手工作坊式的封闭的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而言的。因此,文化产业不是一种简单的行业区分,而是生产方式变革的结果;文艺生产过程的产业化运作的根本标志也不仅仅在于进行有偿的经营和服务,而在于采用什么方式进行有偿的经营和服务;文化按照产业化方式运作,更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文化经营单位的数量相加,而是生产方式的本质变革。归根到底,文化产业是当代科技融入文艺生产过程所带来的相应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变化的必然结果。
我们在看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同时,也必须看到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能够反过来极大地解放生产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文艺生产过程的产业化运作,必将能动地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与文艺的创新和发展提供广阔的前景,使文艺生产释放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能量。美国的文化产业就是沿着高新技术与文艺生产相结合的道路发展的。近几年,其文化产业经营总额达数千亿美元,从事文化艺术及其相关产业的人员达1700多万人,仅纽约市每年就有上百亿美元在文化产业中流通,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仅次于华尔街。美国文化产业有三大支柱,其中:迪斯尼把高新技术应用于文化娱乐业,1993年的销售额为85亿美元,到1997年仅仅4年的时间就达到了225亿美元;百老汇音乐剧生产中的科技含量之高,是许多传统表演艺术无法比拟的,其表演场景美仑美奂,辅之以高品质的灯光、音响效果,使人犹如身临其境,大大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好莱坞也曾有过受到电视冲击的低谷时期,但是他们用最新的高科技来武装自己,形成崭新的电影形式,不仅如《星球大战》、《侏罗纪公园》、《超人》等科幻巨片采用了最新的拍摄和制作技术,而且像《泰坦尼克号》这种人文精神很强的影片也大量采用了先进的多媒体制作技术,实现了高新技术与表演艺术的完美结合。1998年,美国的文化产业仅电影、电视、录像带、音乐出版的总收入就达600亿美元,第一次超过了农业和飞机制造业,成为美国出口第一行业。
当然,我们必须认识到,文化生产过程的产业化运作是一柄“双刃剑”,既给文艺的创新和发展带来了新的天地,又容易使文艺这种精神生产受到“物化”的制约;既可以为文艺的生产提供雄厚的物质支持,又容易使文艺的生产走上单纯追求经济目标的歧途。因此,在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经验时,我们必须坚持党的文艺方针,遵循文艺自身的规律,“以我为主,趋利避害”,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完美统一,使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既为文艺繁荣创造强大的物质基础和优越的物质条件,更要使文艺创作真正成为“艺术家充满激情和独特人生体验的不可重复的精神创造”以及“艺术家本质力量的生动体现”;既使文艺的生产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更要有利于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从而形成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产业。
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现代国际间的竞争,说到底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在新的世纪里,实现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强盛,既需要物质文明,也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无数事实说明,高新科技融入文化艺术的创新和发展,是铸就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强劲肌体的重要元素。因此,实现这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既需要成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自觉要求和行为,也需要政府在文化管理上从实际出发,运用法律的、政策的、经济的、行政的等一系列有效手段,进行积极的引导和规范:
——要通过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为提高文化艺术生产过程中的科技含量作贡献,支持艺术科学的研究和高新技术在文艺创新和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挖掘、保护和弘扬传统民族文化艺术;
——要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在积极保护公益性文化艺术事业的同时,按产业化运作方式的要求促进相关文化艺术生产单位及文化企业的体制改革,从而优化出具有高新科技基础的文化产业体系;
——要高度重视由于高新科技的介入而带来的市场交易方面的新情况。尤其要看到现代高新科技越来越广泛地渗入文化领域,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既为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和传播提供了强大的武器,也为精神垃圾的制造和流传提供了方便。特别是随着我国“入世”日期的日益迫近,我们要未雨绸缪,主动运用高新科技手段,加大对具有现代意义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使文化市场的各类竞争规范、有序,为我国新兴的各类文化产业在文化市场中大显身手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要运用高新科技手段,有效地打击各类形式、各种手段的盗版和侵权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文艺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文艺家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创新的积极性;
——要采用现代高新科技的成果,尽快推动对外文化交流的传播手段的升级换代,尽快实现由原来的纸质传媒交流向更多运用现代大众电子传媒的转变。对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宣传,不能仅仅满足于散发一些图书报刊等宣传品,不能仅仅停留在通过艺术表演和展览进行交流的阶段,而要提高、利用现代化大众传媒手段的能力,更多地借助广播、影视、音像直至信息高速公路来提高宣传效率,尽可能地扩大覆盖面,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在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和竞争中保持战略上的主动地位。